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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印章制作假档案 温岭郑某被判刑

                     更新时间:2018-11-08  


 

为了达到房产过户的目的,温岭市的郑亚仑伪造印章制作假档案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期徒刑一年。
家住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太平居的郑亚仑,通过看到街上张贴与刻章联系电话号码的小纸条,便与刻章人取得联系,提供给刻章人盖有温岭市档案馆印章的离婚婚姻档案一份(复印件),要求刻章人依样刻制温岭市档案馆的印章一枚。而后,郑亚仑利用伪造的印章,制作了一份“关于郑亚仑、齐素琴离婚补充协议书”假婚姻档案,并盖上伪造的温岭市档案馆印章,郑亚仑利用这份假档案,提供给温岭市房管处,将与齐素琴共同所有的太平街道北门街10幢4单元309室的房产所有权单独地转移到自己名下。

案发后温岭市公安局于2003年4月3日将郑亚仑刑事拘留,同年4月30日依法逮捕。日前,温岭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2款之规定,判其有期徒刑一年。



温岭市档案局(馆)主办,叶学政设计、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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