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搜索本站:

温岭市档案馆馆藏民国地籍档案介绍

                     更新时间:2018-11-08  


 

温岭市档案馆保存的珍贵档案——民国时期地籍图册共有案卷1966卷,图纸5995张。内容有地籍册、地价册、地籍草图和正式公布图等,为解放前最完整的地籍档案,其数量之丰富,内容之齐全,在全省范围内实属罕见。

这些地籍图册档案是于1938年至1943年间由当时的温岭县地政处编制形成的。民国时期的地籍管理是为确立和维护土地的所有制,征收土地税赋服务的。国民党的地籍管理又称为地籍整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伊始,即指定各都会、省会及其他设市地方,先行调查测量登记事宜,然后进行私有土地整理。1930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土地法》,把国民党的地籍管理工作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土地登记和地籍测量作了详尽的规定。1933年,分省进行土地丈量、土地登记和规定地价,按土丘号发给业主《土地所有权状》。1934年,发布《办理土地陈报纲要》,开始举行土地陈报。1935年,成立“中央土地委员会”,在江苏、浙江等16省进行“土地普查”。1942年,由于当时战争的压力以及国内的需要,国民党政府于行政院下设立地政署,由它来组织推行国民党的土地政策,事实上,其主要工作是地籍整理。按当时颁布的《非常时期地籍整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地籍整理包括土地测量、土地登记、规定地价。地政署成立后积极组织全国的地籍工作,培养地政人才,当时地籍工作的重点在城镇,全国所有省市几乎都开展过地籍工作。

在此背景下,民国温岭县政府于1938年11月成立了温岭县地政处,内设三个股,第一股负责总务,第二股负责测量、求积和绘图,第三股督促造册、缮状等。全面开始丈量土地,绘图标号。地政处按照“区-段-地号”的方式对温岭管辖内的各种土地进行编号,把整个温岭县分成5个区,第一区再分为43个段,第二区分为43段,第三区分为31段,第四区分为28段,第五区分为31段。按此区段划分有条不紊地进行土地调查、登记、绘图和造册,历时6年,到1943年才全面完成这项工作。这些地籍图册档案具体内容为:

一、正式公布图。总共2341张,规格为1020×720mm。这些图纸是按区段顺序编排的,每张图纸上都详细绘制了所在区段各个村每一个地块的形状和位置,并在每一个地块上都标明业主姓名、土地面积、地号、以及地目(如田、宅、山农、山什等)。

二、地籍草图。总共3450张,规格为600×500mm。为正式公布图定稿前的草稿图纸。

三、实测户地图。总共168卷,按件的126张。按区段编排的地图,每张图纸上都详细绘制了所在区段各个村每一个地块的形状和位置,跟正式公布图不同的是在每一个地块上就仅仅标了个地号。

四、乡镇区段一览图。总共78张,规格为585×485mm。按乡镇编排,每个乡镇1-3张,详细地记录了当时每个乡镇的地理情况。

五、地籍册。总共1250卷。以正式公布图为依据,按区、段、地号顺序逐一登记各个地块的登记号、地类、地目、地积、地价、业主姓名和住址、佃户或使用人姓名和住址、四至、以及土地修改情况记录。

六、地价册。总共548卷。和地籍册相对应,按区、段、地号顺序逐一登记各个地块的登记号、所有权人姓名和住址、代表人姓名和住址、地目、地积、地价(分单价和总价)、备注。

解放后,这些地籍图册交由温岭县财粮科保管,并在土改时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 后于1983年4月移交给温岭县档案馆保管,档案馆接到这些档案后,对这些档案进行了一系列的抢救保护,如修裱、编目和装封面等。 2006年,档案馆又采用专门的大幅图纸扫描仪把其中地籍图纸全部进行了扫描加工,以数字化的形式把它复制了下来。

到目前,这些地籍档案仍然具有很高的社会利用价值和史志价值,因为它是现存的最早最原始的温岭土地情况记录,它除了在解放初为土改运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可靠依据外,现在它还为广大老百姓确定产权、解决纠纷提供了依据。而其中各乡镇区域图更是真实详细地记录了当时温岭各地的地理情况,非常珍贵,现在各乡镇在编写《镇志》时都必须要用到这些图纸。这些档案利用率很高,每年前来查阅利用的大概都有100多人次。



温岭市档案局(馆)主办,叶学政设计、制作  

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人民东路258号行政中心大楼三楼

电子邮箱wlsdaj@tom.com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