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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更新时间:2020-04-13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温岭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市上下万众一心、共克时艰,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贡献了温岭力量,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正在逐步恢复。

 

档案是国家、社会、个人一切活动的真实记录。为了更好地记录和保存这一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过程,温岭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重点征集内容

1、反映温岭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各类实物等。特别是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疫”一线人员的工作资料、心得体会、个人照片、工作影像、“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志愿服务凭证等;基层乡村、街道社区在抗击疫情中的措施办法和相关记录等,包括疫情防控标语、管控通行证、专用通行证、告居民书、居家隔离告知、防疫知识宣传资料等;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积极自救材料;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凭证、记录;记录疫情影响温岭人民生活的口述资料。

 

2、反映温岭全力支援湖北地区,在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资料。包括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照片、音视频等;支援的物资、经费、医疗队伍等情况;接收各界人士的捐赠等记录。

 

3、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华人华侨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情况的材料(包括捐赠物资凭证、记录等)。

 

4、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活动中所形成的反映战“疫”岁月的档案资料(包括各类通行证、宣传标语,宣传教育、心理咨询资料等)。

 

5、以抗击疫情为主题而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

 

6、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包括能够完整体现某一主题的组图和音视频资料,对一线医务工作者、治愈者的采访音视频资料、居家隔离情况等)。

 

7、亲历者、志愿者、家庭和个人亲身经历中形成或收到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视频、实物等。

 

8、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语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温岭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提供的图片需未经PS处理,应注明拍摄者、拍摄人物、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信息,每张照片电子版不小于1M、不超过10M,图片格式为JPG;提供的音视频应播放流畅、主题明确、声音或画面清晰,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简要内容说明等基本信息;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保证素材来源的真实性;所提供的档案资料请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2、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

 

3、捐赠的档案资料经市档案馆审核通过后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市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征集邮箱;或联系后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温岭市档案馆管理利用科。

 

联系部门:温岭市档案馆管理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6-86128331

 

联系人:肖红飞

 

征集邮箱:wldaglyk@163.com

 

联系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环湖路1号温岭市档案馆408

 

邮编:317500


 

温岭市档案馆

 

2020年4月13日


 



温岭市档案局(馆)主办,叶学政设计、制作

单位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环湖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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