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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档案馆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专题学习会

                     更新时间:2024-04-11  


 

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保密法是我国保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现行保密法于1988年制定、2010年修订,新修订保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其施行有力促进了保密事业发展,对于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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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保密工作纪律,增强干部职工保密安全意识,近日,温岭市档案馆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会议由市委办副主任、市档案局(馆)长林丹漫主持,全体干部职工参加。

会上,市委办副主任、市档案局(馆)长林丹漫带头领学新修订《保密法》,重点解读新增和修改条文,并对抓好贯彻落实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要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新修订《保密法》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复杂性,积极开展新修订《保密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是开展自查自纠,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保密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对馆内保密工作开展全面自查,优化完善馆内各项保密制度,做好涉密文件、设备的管理,提升干部职工保密工作能力,推动新修订《保密法》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强化管理利用,要把新修订《保密法》相关要求贯穿落实到档案工作的方方面面,自觉肩负起业务工作中的保密职责,认真做好档案开放审核、档案查阅登记、档案数据管理等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的绝对安全,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编辑 | 李静

校对 | 李婧婧

审核 | 杨平康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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