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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中的民国温岭清明植树活动

                     更新时间: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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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5年7月,在孙中山的倡议下,当时的北洋政府正式下令,规定以每年清明为植树节,通令全国如期遵照办理。1916年4月5日,温岭知县率官员在温岭老城西门社稷坛(约今特殊教育学校处),举行了温岭清明植树活动。此后,温岭便有了清明开展植树活动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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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六年(1917年)温岭县公署布告第九号(温岭市档案馆馆藏)


温岭市档案馆馆藏的民国六年(1917年)温岭县公署布告第九号是目前馆内发现最早记载清明植树活动的档案,该布告提及“以每年清明为植树节”的规定,并记录了1917年温岭举行清明植树活动的筹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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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七年(1918年)温岭县公署呈稿(温岭市档案馆馆藏)


温岭市档案馆馆藏的民国七年(1918年)温岭县公署呈稿则详细记录了1918年温岭举行清明植树活动的情形,从“以崇盛典”“以昭郑重”等字眼中足见当时地方公署对清明举办植树典礼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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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县民国十一年(1922年)清明植树老照片(温岭市档案馆馆藏)


据悉,直至1930年,民国政府把孙中山逝世之日(即3月12日)定为植树节,以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国务院的提议,正式通过了将每年3月12日定为我国植树节的决议。2020年7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



供稿 | 管理利用科

编辑 | 李静

校对 | 李婧婧

审核 | 杨平康 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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