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考发【2008】24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5-26 返回目录
各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局、台州市档案局台人专〔2005 〕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8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2008年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8月30日进行。科目设管理员和助理馆员两个级别。
管理员:
8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通用能力
8月30日 下午2:00---4:30 《档案管理培训教程》(“档案法制建设”、“文件材料管理”、“档案管理”3个章节)
助理馆员:
8月30日上午9:00---11:30 专业技术人员基本素质与通用能力
8月30日下午2:00--- 4:30 《档案管理培训教程》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按市人事局、市档案局台人专〔2005 〕59号文件执行(见附件1)。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答题形式及要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科目试题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直接在试卷上作答。
四、考务组织及考点考场设置。 2008年度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考场设在台州市政府所在地。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全市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 6月24日至27日进行。报名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8年度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见附件2),提交2008年免冠白底一寸照片三张和同底版二寸照片一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县(市、区)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市直单位报考人员到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3)。
各县(市、区)人事和档案部门要认真审查学历证书和从事档案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并由审核人在学历证书复印件上签名盖章。对伪造学历、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一经发现,按照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报名结束后请将考试报名材料及报名汇总表于7月9日前统一汇总后报送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六、考试收费。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暂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的具体事项由台州市档案局另行通知。
八、准考证发放办法。 2008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制作,并于8月26日前发至各县(市、区)报名点,市直报考人员请于8月26日至29日携《准考证领取凭证》到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州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39号三楼303室)领取。
九、成绩公布。2008年度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于 2008年10月下旬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台州人事考试网或台州档案网查询。
全市档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各地人事和档案管理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4),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台州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tzks.net
台州档案网:http://www.tzdazj001.net
附件:1.报考条件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考试工作计划
5.报名汇总表
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人事
档案系列 初级资格 考试 通知
附件1:2008年度档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文件依据:台人专〔2005〕59号)
参加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档案岗位证书。
一、 参加管理员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初中毕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5年,高中毕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3年,中专学历非本专业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助理管员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毕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15年;
2.高中毕业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10年;
3.中专毕业非本专业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5年;
4.大专毕业非本专业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3年;
5.大学本科毕业非本专业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满1年;
6.取得管理员资格满4年。
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