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12月,建立温岭县档案馆,由县委办主任兼任馆长。 “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机构虚设,工作停顿。 1980年9月,县委下达文件恢复温岭县档案馆,是县委和县政府直属机构,由县委办公室主任分工领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也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兼管档案工作。由林福根同志任县档案馆馆长。同年,政府拨款6万元,建造了新的档案馆库房,建筑面积360平方米。 1981年迁入新库房办公。 1986年3月15日,县政府拨款40万元,易地建造新档案馆,建筑面积2072平方米,其中库房面积1568平方米,1987年建成投入使用。 1988年12月,经台州地区编委批准建立温岭县档案局,属科级建制,列入政府编制序列。 1994年3月,温岭撤县设市,温岭县档案局、温岭县档案馆分别改称为温岭市档案局、温岭市档案馆。 1995年12月,温岭市档案馆被评定为浙江省二级综合档案馆。 1997年9月,温岭市档案局与温岭市档案馆合并。一个机构,挂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两块牌子,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市级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1997年12月,温岭市档案馆被评定为浙江省一级综合档案馆。 2002年7月9日,市委批准温岭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业务指导法制科、档案管理利用科。 2003年4月,市编委同意市档案馆增挂温岭市现行党政文件查阅中心牌子。 2003年12月,温岭市档案馆通过了省一级馆复查评定考核。 2007年1月,温岭市档案局(馆)全体搬迁入温岭市行政中心三楼办公。 2007年9月,市编委同意在市档案局业务指导法制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2007年11月1日,市委办、市府办同意将市档案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 2007年11月20日,经台州市委组织部批准,温岭市档案局(馆)等4个原列入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继续实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2010年12月,市编委同意设立温岭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为档案局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018年12月,温岭市档案局(馆)全体搬迁入温岭市城西街道环湖路1号的温岭市档案馆新馆办公。 2019年1月,温岭市档案局划转至温岭市委办,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设置。
2019年11月,温岭市档案馆通过省级数字档案馆系统评估。
2020年1月,温岭市档案馆通过省示范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2020年3月,市委编委批准市档案馆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接收指导科、管理利用科,下属事业单位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 2022年5月,温岭市档案馆通过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系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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